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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短片及小冊子
https://www.landsd.gov.hk/tc/land-acq-clearance/land-resumption-clearance/rehousing.html
業務經營者
(a) 經營人之香港身份證
(b) 香港公司註冊證書
(c) 有關業務在清拆前登記日前2年的營運單據(註1),例如供水電及電話單據、火險保單/器材保養/僱員保險等單據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寮屋住戶
地政總署會先進行初步資格審核,主要審核住戶是否符合安置補償資格所需最少於已登記/持牌構築物連續居住的年期。住戶通過初步資格審核後,地政總署會適時把「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轉介至房屋署;而「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則會轉介至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同時,申請者亦會獲通知轉介情況。房屋署及房協在收到地政總署轉介的安置申請後,會審核有關住戶是否符合其他相關安置申請的規定。如通過有關審核,房屋署及房協會發信邀請申請者進行親身會面、提交證明文件、簽署相關聲明書/表格。
因應每個受清拆影響住戶的不同情況,若住戶希望能盡早得知是否符合初步資格申領安置補償,可向地政總署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以便評核,或致電3529 2415與地政總署新發展區組清拆小組職員聯絡︰
(a) 香港身份證/出世紙或其他出生證明
(b) 結婚證書(如適用者)
(c) 各子女就讀學校之學生手冊(有地址紀錄之內頁)(如適用者)
(d) 離婚證明(如適用者)
(e) 有關住戶在清拆前登記日前2年(適用於「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或7年(適用於「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申請)的住址證明(註1),例如供水電及電話/手提電話單據、繳稅/報税單據、銀行月結單據、租約證明文件、租單、工作證、勞資受僱合約、僱主證明書、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所發出之文件或帳單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註1 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工程而言,在計算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寮屋住戶的最少連續佔用/居住年期時,除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的連續佔用/居住年期外,亦會包括清拆前登記日期當日後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期間的連續佔用/居住年期,以決定業務經營者/寮屋住戶是否符合特惠津貼/安置的資格
農戶
問1:政府會否協助受第二期發展工程影響的農戶復耕?
答1:為協助受第二期發展工程影響而需覓地復耕的作物農戶,政府提供復耕選項供農戶復耕。受影響的作物農戶若願意接受「農業園」租約條款和條件,可獲優先考慮申請租用日後於古洞南落成的「農業園」。「農業園」分兩期發展,第一期的農地大部分已預留給受不同工程影響的農戶作復耕之用,現時當局正規劃及籌備「農業園」第二期的工作。另外,政府亦提供「特殊農地復耕計劃」作為復耕選項。在計劃下,政府會根據相關專業部門的評估物色合適的政府土地作復耕用途,為這些土地提供基本工程及配套設施的建造,包括農地的土壤預備、水源、電力、排污等。
受第二期發展工程影響的農戶可以申請上述復耕選項,但須視乎復耕農地的供應狀況。政府會適時公布申請細節及詳情,並邀請受影響農戶提出申請。如農戶有任何疑問,可以就「農業園」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電話:2150 6723)或就「特殊農地復耕計劃」聯絡發展局(電話:3509 8847)。
業務經營者
問2:政府會否協助業務經營者重置其業務?
答2:政府明白部分業務經營者期望重置業務並繼續經營。因此除了提供特惠津貼外,如受影響的經營者希望搬遷至新界其他地點繼續營運(例如是劃作「工業」或「露天貯物」的用地),政府會在規劃及土地行政事宜上向有意覓地重置的經營者,提供諮詢服務及便利措施。政府亦正加強整理較大機會可容納受影響作業的地帶資料,將向有需要商戶提供。如經營者覓得私人土地並希望尋求意見,可聯絡地政總署新發展區組(電話:3705 9749)。
另外,政府將繼續致力物色合適作露天貯物/工場等作業的臨時政府用地,以局限性招標方式以短期租約出租予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就政府為受影響棕地作業者所提供支援的詳情,可參考地政總署網頁如下:
寵物
問3:政府如何協助處理受發展區影響的寵物?
答3:政府一直做好部署,讓受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人士就處理寵物事宜盡早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令署方與其他動物福利機構能及早準備接收有關動物。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而言,漁農自然護理署聯同動物福利機構曾到訪該區,向居民宣傳及呼籲相關訊息及安排。相關部門會繼續與區內的居民聯絡及協助妥善安排其寵物。如市民有相關的求助,可致電 2321 1713 與漁農自然護理署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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